国际税收改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中国税务报]  [2024-07-10]

  作者马纳尔·科温 译者张文春

  6月下旬,在英国伦敦举行的税收政策会议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马纳尔·科温表示,金额b最终协议已接近达成,这可能有助于确保金额a多边公约达成一致,可靠的金额b框架是“双支柱”一揽子方案的关键部分。一直以来,马纳尔·科温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改革,推进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本文是她发表在《国际金融中心评论》的文章节选。

  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受到各国政府的严格保护。全球化和数字化为跨境活动带来了成倍增加的机会和途径,给国际税收带来了压力,并创造了新的合作需求。我们期待在过去良好的基础上,与各国、国际和区域组织、商界、民间社会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继续合作,以进一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携手步入未来的国际税收改革之旅。

  过往:增强数字时代的税收透明度

  国际税收改革已经走过了漫长的道路。100多年来,各国政府在国际税收方面开展合作,制定了一套取得共识的国际税收规则,通过消除跨境投资障碍,同时保护国内税基,促进全球经济稳定和增长。然而,这种一个世纪前在实体经济中发展起来的国际税收架构已落后于当下高度数字化和全球化的世界。因此,需要各国和司法管辖区共同努力,推动这一架构变革。

  税收透明度建设在应对这些紧迫需要方面发挥了带头作用,并且仍然是协调税收多边努力的中坚力量。2009年,二十国集团(g20)宣布结束银行保密制度,成立了由oecd主办的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以下称“全球论坛”)。如今,全球论坛拥有170个成员国及司法管辖区,通过实施强有力的透明度标准和技术援助,在打击离岸逃税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这创造了1260亿美元的额外收入,其中近410亿美元来自发展中国家,大大降低了未被征税的离岸财富比例。自2016年beps行动计划提出以来,目前已有145个成员国实施了beps最低标准,大大减少了避税和税收条约滥用。

  oecd的税收政策和统计分析已扩大到支持各国进行国内政策制定和国际协调。与国际和区域合作伙伴共同制定的全球收入统计倡议已发展到覆盖非洲、亚太地区、欧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以及北美的120多个国家或地区,公司税务统计数据(包括匿名和汇总的国别报告数据)覆盖160多个国家或地区,每年出版的《税收政策改革》报告,已覆盖70多个国家。

  当下:推动国际税制的现代化

  当前的国际税收改革以上文提到的成就为基础,旨在进一步推动国际税制的现代化并使其更加公平。过去十年,在oecd推动国际税收改革进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各个国家、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参与。自2009年以来,全球论坛覆盖的170个国家和司法管辖区中,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beps包容性框架于2016年启动,成员数量从82个增加到145个,目前超过70%的成员由非oecd和非g20成员组成,治理委员会中有一半来自发展中经济体。

  在税收透明度方面,应继续扩大自动信息交换的实施,并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支持发展中国家巩固已取得的税收改革成果。为了应对加密资产的快速发展给税收透明度带来的影响,2022年,oecd应g20要求推出新的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全球论坛正在推进carf的实施,2023年11月初,48个国家和司法管辖区宣布支持该框架并打算实施。

  beps行动计划的实施,最终促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双支柱”方案。支柱一将税收制度带入21世纪,对最大、最赚钱的跨国公司的部分利润重新分配征税权,消除了数字服务税激增和可能随之而来的有害贸易争端的可能性;支柱二通过实施税率15%的全球最低税来防止各国国内税基受到侵蚀。现在,“双支柱”落地的工作仍在继续。支柱二下的全球最低税已经成为现实,大约55个国家已经采取措施实施,预计到2025年,90%的跨国企业将被征税。2023年7月,beps包容性框架发布了一份有140名成员参加的声明,阐释了确定“双支柱”方案其他要素的剩余步骤。从那时起,各国代表一直加紧努力敲定这些要素,包括发布多边公约文本等。

  在打击税务欺诈方面,需要实现增值税制度的现代化,减少增值税欺诈的可能性。我们在全球论坛中与100多个国家协商增值税相关的制度体系,通过了《国际增值税/货物劳务税指南》,确保跨境商品和服务贸易得到一致的对待,并使国际商品和服务与国内商品和服务在税收中处于同等地位。《指南》中的准则目前已被90多个国家采用,为国内收入带来了可观的增长。例如,泰国采用这些准则的13个月中,征收了超过2亿美元;智利在实施的3年中征收了7.75亿美元。为促进执行工作,oecd与世界银行和区域机构合作,开发区域工具包,并向26个发展中经济体提供技术援助。

  为了帮助税务机关利用技术促进纳税遵从,减轻纳税遵从负担,oecd税务犯罪和其他犯罪问题特别工作组于2011年启动“奥斯陆对话”战略并出台《打击税务犯罪的10项全球原则》,旨在通过标准制定、分享最佳实践和能力建设,推动整个国际社会打击税务犯罪和其他金融犯罪。oecd还在罗马、内罗毕、布宜诺斯艾利斯、东京和德里建立了国际税务和金融犯罪调查学院。

  在多边合作方面,加大国际税务合作中的技术支持力度,推进数字能力建设。oecd-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发出“税务稽查员无国界联合倡议”,在税务审计和刑事调查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实际援助。迄今为止,该计划已在59个司法管辖区实施,共征收20.7亿美元税款。oecd已向50多个国家或地区提供了深入的双边支持,并就转让定价、beps行动和支柱二对税收优惠的影响提供了具体建议。

  未来:让更多发展中国家参与并受益

  未来我们将往何处去?在oecd推动国际税收改革进程中,增强包容性仍将是重中之重。我们不仅将寻求增加参与的国家和司法管辖区的数量,还将通过增加技术支持和继续关注增强国际税收合作的包容性,确保各国能够有效地发声,确保所有国家都能从新的税收规则中受益。

  oecd正在制定一项全面的行动计划,以支持“双支柱”方案的实施,其中包括以双边和多边培训、同行审查和利益攸关方对话的形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额外援助。其中,oecd-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推出的“无国界税务稽查员联合倡议”正准备与更多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合作,支持各司法管辖区落实全球最低税规则。作为一个由成员国领导的组织,我们将通过自下而上的进程,让所有国家都参与其中,共同推动未来的国际税收改革。

  (译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研究所、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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