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24年度发生股权(股票)处置业务,应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第五条,企业发生股权(股票)处置业务的,应区分三种情形分别填报: 一是按税收规定属于企业重组的,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中填报重组情况; 二是不属于企业重组,但按税收规定确认为损失的,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填报损失情况; 三是除上述两种情形之外,均应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中填报处置收益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