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等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省税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和省工商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2025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关切,强化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协同联动,共同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各项惠企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经营主体,提升惠企政策和服务举措落实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二、行动内容 坚持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核心改革方向,在将税务总局10项举措分解细化成27条具体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推出9项优化创新举措(详见附件),为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强劲支持。 (一)开展房土两税税源“双闭环”管理。以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窗办理业务为切入点,聚焦纳税人需求,优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工作流程,主动辅导转让方终止税源、承受方采集税源,切实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 (二)优化小微经营主体线下办税服务。结合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合理判别小微经营主体进厅业务办理需求,对业务简单、耗时较短的税费事项提供简事快办服务,实现进厅即来即办、即办即走。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设置个体工商户辅导专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高频业务即办、疑难问题会诊和税费争议调解等服务。 (三)推动申报模式向智能预填和智能算税转变。拓展“简易确认式申报”和“综合关联式申报”场景应用范围,扩大外部门信息获取,提供水资源税申报预填报、水力发电企业上网电量预填报等更多税费种、更多数据项预填服务。探索在加油站等数据要素充分的领域和场景复制推广智能算税申报模式。 (四)试点开展小微经营主体税收风险防范服务。应用税收大数据,通过提供涵盖企业健康状况评估、政策适用解析和产业链全链条潜在涉税风险预警等内容的“税务合规分析报告”,护航小微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五)强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协同共治。定期与市监、财政等部门交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探索运用联合惩戒、联合表彰、定向辅导等抓手,开展动态监管,切实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减少因不当服务或违规操作损害小微经营主体利益情形的发生,积极维护小微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六)探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服一体”新模式。鼓励各地按需设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服务专区(专窗),提供“专岗专人专责”服务。建立“线上预约”+“线下办理”双轨机制,打造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线上“专属预约”通道,在合规前提下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办、留存办,有效提升办税效率。 (七)实施“大企帮小店”专项行动。针对个体工商户生产技术弱、产品质量低等发展堵点,引导大企资源优化配置到综合信用评价高的个体工商户,通过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大企小店共同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的协同发展。 (八)开展个体工商户信贷支持专项行动。优化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模型,全省域推进“全线上”信用贷款模式。会同人行、金监等部门联合出台力度更大、更加便捷的贷款政策。畅通信用修复渠道,鼓励、引导和帮助个体工商户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 (九)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迭代优化分型分类标准,科学实施“三型”“四类”划分,鼓励各地出台差异化、精准化的帮扶举措,进一步提升分型分类工作影响力和聚焦度。 三、工作要求 各级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高效的执行力抓好“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深化拓展部门协同共治机制,主动作为,勇于创新,真抓实干推动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见效,为小微经营主体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深耕常态化措施、打造特色化举措的同时,积极发掘行动亮点,适时适度开展推广宣传,不断提升行动影响力和社会效应。 附件:2025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2025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表 | ||||
主题 | 序号 | 具体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提升服务质效 | 1 | 梳理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政策,围绕促进民营经济、新质生产力等主题,制作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和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等渠道平台作用,通过“一起益企”专项服务行动等活动,深入开展专题培训、政策宣讲、案例分享等服务。 | 省税务局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工商联 |
2 | 针对小微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聚焦开业、变更、注销等重点事项,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税费服务宣传场景,为小微经营主体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优质辅导。 | 省税务局 | ||
3 | 广泛动员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办税缴费帮扶等税收志愿服务,为小微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丰富的公益性宣传辅导。 | 省税务局 | ||
4 | 梳理归集科技扶持、资金奖励、贷款贴息等政策,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匹配适用对象,通过征纳互动服务等渠道对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开展精准推送。 | 省税务局省工商联 | ||
5 | 针对小微经营主体业务办理不熟练、生产经营变动快、发展壮大意愿强等特点,围绕企业数据填报、企业迁移登记、参保缴费、“个转企”等跨部门事项,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 | 省税务局 | 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 | |
6 | 持续深化征纳互动服务,通过“问办协同”“远程虚拟窗口”等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线上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现跨区域协同办理,提升小微经营主体的办税缴费体验。 | 省税务局 | ||
7 | 巩固拓展单位社保缴费“网上办”、个人社保缴费“掌上办”成果,持续推进参保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厅联办” | 省税务局 | 省人力社保厅省医保局 | |
8 | 深入开展“进企业、解难题、送政策、促发展”活动,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惠企政策落实。 | 省工商联 | 省税务局 | |
9 | 探索建立小微经营主体诉求联动响应机制,通过数据比对、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研,开展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系列专题分析,挖掘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复杂问题,协同解决“急难愁盼”,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 省税务局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 | |
10 | 充分运用“税企面对面”常态化交流机制,收集解决小微经营主体税费诉求,不断提升权益性服务能力;拓展建立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重点行业协会、商会直联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与小微经营主体联系紧密的集聚优势,及时了解、快速回应、高效解决共性税费诉求。 | 省税务局 | ||
11 |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将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收到的民营企业涉税问题,及时转税务部门推动解决。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税务局 | |
护航健康成长 | 12 | 梳理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小微经营主体在办理业务、享受政策、履行义务等方面的合规性要求,开展针对性辅导与精准化推送,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深入剖析法律后果,引导小微经营主体主动学法知法守法,增强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 | 省税务局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工商联 |
13 | 推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探索打造网上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公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状况,引导其规范执业、优质服务。 | 省税务局 | ||
14 | 面向新办小微经营主体提供跨部门、多维度的政策宣传辅导,帮助其快速掌握适用政策与合规性要求,助力新办小微经营主体“好开业”。加强与人社、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通过提示提醒、上门辅导等方式,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增强其吸纳重点人群就业的积极性,支持重点人群“好就业”。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同时联合街道、院校开展送政策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针对性宣传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支持重点人群“好创业”。 | 省税务局 | 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社保厅 | |
15 | 开展纳税信用提升行动,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推送开办登记、生产经营、注销等场景的智能提醒,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增强知信重信意识;持续为连续3年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小微经营主体提供优先服务。 | 省税务局 | ||
16 | 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系统,推动各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获取纳税信用a级小微经营主体名单等信用信息,执行或协助执行在融资便利、项目审批、财政资金等领域的激励措施。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税务局 | |
17 | 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积极开展工商联、税务部门、金融机构、民营企业间的对接活动,向金融机构推送优质民营企业名录,助力更多纳税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以税促信、以信换贷。 | 省工商联 | 省税务局 | |
助力发展升级 | 18 | 建立协作机制,推动科技、市场监管、财税等方面的政策供给,在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优惠政策、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 | 省经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 | |
19 | 强化对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在政策支持、能力建设、创新加速等方面的指导服务,保障其享受各项扶持政策,提高孵化器的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 | 省经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 | ||
20 | 深化产学研合作,探索运用研发投入、报送信息等大数据筛选创新活动活跃的小微经营主体,助力企业创新需求与高校、科研机构研究成果的精准匹配,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 省经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 | ||
21 | 整合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和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服务资源,围绕人才引育、投融资、成果转化等优化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 省经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 | ||
22 | 聚焦产业链绿色发展需求,走访调研代表性小微经营主体,引导大型企业利用自身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供应链管理、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方面的经验,带动上下游小微经营主体实施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培育绿色工厂。 | 省经信厅 | ||
23 | 充分发挥多税共治、多策组合的绿色税制体系正向激励作用,落实好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引导小微经营主体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 | 省税务局 | ||
24 | 积极对接财政、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水资源税改革专题活动,鼓励小微经营主体通过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 省税务局 | ||
25 | 加强信息共享,完善个体工商户分型标准,做好“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针对性做好降成本、促融资等差异化帮扶措施;共同做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培育认定工作,加强宣传推广、跟踪指导和个性化服务;鼓励引导“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升级为企业,配套做好涉税事项管理服务;探索实施“个转企”过渡期举措,加强注册资本认缴、纳税申报等环节的指导,降低个体工商户转企后合规成本。 | 省市场监管局 | 省税务局 | |
26 | 加强与“走出去”小微经营主体常态化沟通交流,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投资促进、外资外贸、减税降费等政策查询和问题解决一站式公共服务;开展企业能力培训、政策辅导解读,组织小微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国际会议会展等交流活动,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帮助拓展海外市场。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税务局省工商联 | |
27 | 强化“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作用,持续更新税收指南、税收指引、海外案例、全球税讯等系列知识产品,推动跨境投资税收信息通、政策通、服务通;健全完善跨境贸易和投资税收服务体系,适配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管理服务新需求,积极落实跨境电商b2b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支持政策,为小微经营主体“走出去”减负赋能。 | 省税务局 | ||
优化创新举措 | 28 | 开展房土两税税源“双闭环”管理。以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窗办理业务为切入点,聚焦纳税人需求,优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工作流程,主动辅导转让方终止税源、承受方采集税源,切实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 | 省税务局 | |
29 | 优化小微经营主体线下办税服务。优化小微经营主体线下办税服务。结合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合理判别小微经营主体进厅业务办理需求,对业务简单、耗时较短的税费事项提供简事快办服务,实现进厅即来即办、即办即走。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设置个体工商户辅导专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高频业务即办、疑难问题会诊和税费争议调解等服务。 | 省税务局 | ||
30 | 推动申报模式向智能预填和智能算税转变。拓展“简易确认式申报”和“综合关联式申报”场景应用范围,扩大外部门信息获取,提供水资源税申报预填报、水力发电企业上网电量预填报等更多税费种、更多数据项预填服务。探索在加油站等数据要素充分的领域和场景复制推广智能算税申报模式。 | 省税务局 | 省发展改革委 | |
31 | 试点开展小微经营主体税收风险防范服务。应用税收大数据,通过提供涵盖企业健康状况评估、政策适用解析和产业链全链条潜在涉税风险预警等内容的“税务合规分析报告”,护航小微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 省税务局试点地区税务机关(台州) | ||
32 | 强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协同共治。定期与市监、财政等部门交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探索运用联合惩戒、联合表彰、定向辅导等抓手,开展动态监管,切实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减少因不当服务或违规操作损害小微经营主体利益情形的发生,积极维护小微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 省税务局 | 省市场监管局 | |
33 | 探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服一体”新模式。鼓励各地按需设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服务专区(专窗),提供“专岗专人专责”服务。建立“线上预约”+“线下办理”双轨机制,打造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线上“专属预约”通道,在合规前提下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办、留存办,有效提升办税效率。 | 省税务局试点地区税务机关(温州、舟山) | ||
34 | 实施“大企帮小店”专项行动。针对个体工商户生产技术弱、产品质量低等发展堵点,引导大企资源优化配置到综合信用评价高的个体工商户,通过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大企小店共同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的协同发展。2025年,推动1000家知名企业结对5万户个体工商户。 | 省市场监管局 | 省税务局 | |
35 | 开展个体工商户信贷支持专项行动。优化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模型,全省域推进“全线上”信用贷款模式。会同人行、金监等部门联合出台力度更大、更加便捷的贷款政策。畅通信用修复渠道,鼓励、引导和帮助个体工商户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2025年,为个体工商户发放经营性贷款300亿元以上。 | 省市场监管局 | ||
36 | 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迭代优化分型分类标准,科学实施“三型”“四类”划分,鼓励各地出台差异化、精准化的帮扶举措,进一步提升分型分类工作影响力和聚焦度。2025年,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3000户以上,引导1.5万户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 省市场监管局 | 省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