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甘肃筑梦慈善公益中心 2.甘肃省甘肃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甘肃省榆中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4.甘肃省青兰社会公益服务中心 5.皋兰县慈善协会 6.天水市慈善总会 7.秦安县慈善协会 8.甘谷县慈善协会 9.清水县一对一献爱心协会 10.武山县慈善协会 11.天水市麦积区慈善协会 二、2026年度-202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甘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甘肃兴华青少年助学基金会 3.甘肃天庆慈善基金会 4.兰州市慈善总会 三、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定西市安定区红十字会 2.甘谷县红十字会 四、2026年度-202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静宁县红十字会 2.正宁县红十字会 3.庆阳市西峰区红十字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