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自行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吗?生效之日如何确定?如何办理申报?

  [2026-01-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二条规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办理登记的当期1日。

  举例说明1:某零售业纳税人a,属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a于2026年51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登记后为按月申报,其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51日。2026年51日至10日期间已经按征收率开具的发票可在冲红后,重新按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同时,a应在2026年6申报期内办理2026年5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在2026年7申报期内办理2026年4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和2026年6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

  举例说明2:某银行业纳税人b,属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b于2026年51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选择适用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其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41日。2026年41日至5月10日期间已经按征收率开具的发票可以冲红,重新按适用税率开具发票。b应在2026年7申报期内办理2026年二季度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