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发票怎么作废?

  [2026-01-04]

  因开具错误、销售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纳税人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若代开的是数电发票可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对于尚未开具的代开发票申请可进行数电票代开申请作废操作。

  电子税务局网页代开数电发票申请作废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查询】-【代开作废】,查询尚未开具的代开发票申请记录进行作废。

  电子税务局app代开数电发票申请作废操作路径为:【办&查】-【发票使用】-【作废代开发票申请】。

  【二)对于已经代开出数电发票的,不能进行代开申请作废操作,需要进行发票代开红冲申请。

  电子税务局网页代开数电发票冲红路径为:(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查询】-【代开作废】,再点击【发票代开红冲)跳转到红字发票代开业务界面,进行发票代开红冲操作。

  电子税务局app代开数电发票冲红路径为:(办&查】-【发票使用】-【红字发票代开】模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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