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以下简称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 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按照税务机关采集的所有卷烟批发企业在价格采集期内销售的该牌号、规格卷烟的数量、销售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计算公式为: 批发环节销售价格等于该牌号规格卷烟各采集点的总销售额除以该牌号规格卷烟各采集点的总销售数量 答复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408号) 二、卷烟批发毛利率标准调整为: (一)不含税调拨价格满146.15元的一类卷烟,批发毛利率由31%调整为34.91%, (二)其他一类卷烟,批发毛利率由27%调整为31.13%, (三)二、三类卷烟,批发毛利率由23%调整为27.36%, (四)四类卷烟,批发毛利率由20%调整为24.53%, (五)五类卷烟,批发毛利率由15%调整为19.78%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 第二条卷烟价格信息采集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第十条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 第十一条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按照税务机关采集的所有卷烟批发企业在价格采集期内销售的该牌号、规格卷烟的数量、销售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计算公式为:第十二条卷烟批发毛利率具体标准为:(一)调拨价格满146.15元的一类烟34%, (二)其他一类烟29%, (三)二类烟25%, (四)三类烟25%, (五)四类烟20%, (六)五类烟15%。 调整后的卷烟批发毛利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