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法下,纳税人放弃享受增值税优惠有时间限制吗?

  [2026-03-16]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七条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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