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6〕630号]  [2026-05-07]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南水北调集团:

  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经商财政部、水利部,现就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以下简称“中线工程”)供水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线工程水价继续分区段制定,各区段基本水价、计量水价(含税)详见附件。

  二、中线工程继续实行两部制水价,基本水费按基本水价乘以规划分配的分水口门净水量计算,计量水费按计量水价乘以实际口门用水量计算。

  三、各供用水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供水价格政策。中国南水北调集团要加强成本约束,提高经营效率,加强水费支出管理。受水区要按时足额交纳水费,同时积极发挥水价杠杆作用,稳妥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节约用水。

  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执行。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各口门供水价格

单位:元/立方米

区段划分区段内各口门供水价格
基本水价计量水价
河南省南阳段(望城岗—十里庙)
0.090.09
黄河南段(辛庄—上街)
0.160.21
黄河北段(北冷—南流寺)
0.280.35
河北省于家店—三岔沟)

  郎五庄南—得胜口)
0.470.52
天津市(王庆坨连接井—曹庄泵站)
1.041.12
北京市(房山城关—团城湖)
1.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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