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8号]  [2011-12-06]

    现将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为奖励长期奋战在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的地质工作第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国土资源部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经过专家初评、评奖委员会终评和社会公示,2011年共评出15位获奖者,每人奖金1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详见附件)个人所获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对国土资源部和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严格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和评奖办法,在以后年度评选出的上述奖项奖金收入,一律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无须报送审批;如果主办单位和评奖办法以后年度发生变化,主办单位应重新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名单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
    杨克明 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 教授级高工
    杨 华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教授级高工
    董连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教授级高工
    廖香俊 海南省地质局(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 研究员教授级高工
    王 宇 云南省地质调查局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教授级高工(二级)
    熊盛青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教授级高工
    谢玉洪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朱恒银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 教授级高工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
    邹才能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李子颖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研究员
    汪啸风 武汉地质矿产研究所(原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 研究员
    宋国奇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 教授级高工
    毛景文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研究员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教师奖获得者:
    武 强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教授
    唐辉明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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